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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时间:2018-11-13

为保障公众健康、促进公共卫生和维护国家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共同负责疫苗管理法起草工作。


现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将意见和建议发送电子邮件至:
FGS@saic.gov.cn


二、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邮编10082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并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5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11月11日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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