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化学仿制药注射剂注册申请现场检查工作的公告》(2018年第20号)要求,我中心计划对注射用头孢硫脒等3个品种(规格)开展注册生产现场检查(详见附件)。如在通告的检查时间内注册申请人不能接受现场检查,需在通告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我中心提出撤回现场检查的书面申请(邮寄或现场递交)。10个工作日后,注册申请人不得撤回现场检查申请。
联系电话:杜 婧 010-6844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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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化学仿制药注射剂注册生产现场检查计划
序号 |
受理号 |
申报单位 |
申请生产单位 |
品种名称 |
规格 |
计划检查时间 |
1 |
CYHS1300497 |
广东博洲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博洲药业有限公司 |
注射用头孢硫脒 |
0.5g |
2020 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7日 |
2 |
CYHS1300498 |
广东博洲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博洲药业有限公司 |
注射用头孢硫脒 |
1.0g |
2020 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7日 |
3 |
CYHS1300499 |
广东博洲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博洲药业有限公司 |
注射用头孢硫脒 |
2.0g |
2020 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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