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召开药品注册联合核查工作沟通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0-04-28
为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药品注册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核查中心于2020年3月10日起启动了药品注册核查任务与各省级局的联合核查工作。目前已有25个省提出和国家核查中心共同推进注册核查工作的意向。为进一步顺畅联合核查工作的程序,保证注册核查工作质量和效率,4月17日,核查中心组织十二个省级局联合核查工作负责人参加的沟通交流会,阶段总结联合核查工作,了解各省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听取各省的意见和建议。会议采取网络会议的形式。核查中心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 核查中心分管领导向参加会议的人员通报了联合核查工作的背景和工作模式及相关要求,介绍了核查中心在药品检查任务管理、检查标准、检查员培训、检查程序优化等方面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交流了经验、并为进一步优化联合工作提出建议。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四川、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省级局联合核查负责人(各省注册处处长)汇报了联合核查工作的进展,分享了工作经验。
会议一致认为药品注册联合核查工作不仅有助于保证国家药品注册审评进度、促进复工复产,也有助于全国职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建设与检查能力的提升。
核查中心将在探索中不断完善联合核查工作程序和机制,确保疫情期间药品注册核查工作的质量、效率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