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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审评检查中心有序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审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2-03-09

中药配方颗粒因为其“简、省、便”等优势逐步被专家及患者所接受,作为一种新的给药方式,成为中药饮片的补充形式,满足不同患者的选择需求。


2021年,国家局及北京局相继颁布了《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北京市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的工作方案》等多项政策法规,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工作。按照市局部署,市药品审评检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备案、销售备案、变更备案资料审查等相关工作。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中心领导在人员紧张,工作量巨大的情况下,抽调骨干干部成立配方颗粒生产备案工作小组,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工作任务,调配相关技术工作人员,对备案工作进行部署。


二是制定相关工作程序及文件,明确各项备案事项的审查技术要求,对备案工作小组人员进行培训,统一审查尺度,做到不同审查人员同一审查尺度。


三是建立与市局相关部门以及申报企业的沟通渠道,一方面可以及时准确的领会国家局及市局的政策指示,另一方面及时了解申报企业的申报困难,保障备案工作顺利进行。


2022年是中药配方颗粒备案的关键一年,针对大量的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审查工作,我中心将继续按照市局工作方案,统一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精心进行工作部署,制定相关工作程序,有序推进中药配方颗粒各项备案工作全面落实。(北京市药品审评检查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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