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风险、保质量、促发展
——海南组织召开药品经营企业安全风险防控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2-12-30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安排, 2022年12月9日,海南省药监局邀请海南省10家药品批发企业召开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交流会。海南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晓刚出席会议并讲话。海南省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海南省药品查验中心(以下简称“查验中心”)相关人员参加本次会议。
会上各经营企业代表对经营过程中识别的风险进行梳理、剖析、分享和交流,查验中心对2022年药品GSP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重点对计算机系统、内审、不合格品控制等风险进行提示。企业代表纷纷表示,此次交流会收获满满,对企业质量风险防控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会议指出,本次交流会是海南省开展“安全用药月”系列活动之一,此次会议开的很有意义,有助于推动海南省药品安全用药月活动走深走实,政企同心同行共同筑牢药品质量安全防线。
会议强调,企业应将“风险管理”放在首位,要充分了解风险是什么,有效识别风险并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一是要充分认识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对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挂靠走票、出租出借证照、伪造资质证明、违法收购回收药品、骗购套购国家管制药品、违规网络售药等违法违规行为,逐一进行深入剖析交流,通过对比分析更好发现风险,防范风险。二是要抓住药品流通领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对特殊药品、疫苗、血液制品等重点品种,冷链运输、存储等重点环节严格管控。三是要依法依规合法经营,各企业要认真学习《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规章,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会议要求,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自查消除风险隐患,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切实履行保障药品安全的社会责任。二是质量负责人应充分认识和认真履行药品质量风险评估与防范责任,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确保制度落实不走样、不变形。三是进一步提升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药品贮存、流通渠道等质量管理体系关键环节管理。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有针对性组织企业高管、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把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压力传达到每一名员工,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海南省药品查验中心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