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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中心组织召开医疗器械检查机构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03-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国办发〔2019〕36号)、《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及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快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药监人〔2020〕32号)精神,不断加强检查员队伍能力建设,持续提升检查质量和效率。2023年3月1日,国家药监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以下简称核查中心)在福州组织召开医疗器械检查机构座谈会,研讨省级医疗器械检查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交流新法规体系下《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情况。核查中心检查五处、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以下简称器械大湾区分中心)、部分省级检查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30余人参会。核查中心检查五处负责人主持会议。
   

会上,北京、辽宁、福建、山东、广东等省级检查机构主要负责人围绕检查机构及检查员队伍能力建设,结合医疗器械检查职能重点汇报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升检查员队伍能力、保证检查质量、加强过程监控以及2022年度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等情况。器械大湾区分中心及河南、湖北、海南、重庆、四川、宁夏等省级检查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
   

核查中心交流汇报了2022年全国省级医疗器械检查机构质量管理体系问卷调查结果汇总分析情况,听取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此次会议为下一步制订医疗器械检查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和评估标准,试点开展省级检查机构评估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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