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妆 与法同行
河北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总队全力推进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3-04-13
河北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总队于2022年4月被国家药监局确定为第二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培育单位。为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大力宣传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提升化妆品经营企业的遵法守法意识,保证人民群众用妆安全,2023年3月15日,总队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联合石家庄市桥西区市场局在北国商城开展“安全用妆 与法同行”化妆品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主要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向化妆品经营者及消费者就《条例》《办法》中对化妆品经营者的责任义务以及违反规定受到的处罚等内容进行普法宣传。
活动中,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的消费者耐心讲解了化妆品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告知消费者如何正确认识和使用化妆品,并提醒消费者在使用化妆品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及时就医并采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工作人员告诫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做到产品可溯源,做好质量“守门员”,为人民群众用妆安全筑牢最后一道防线。
本次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现场设置了咨询台,摆放了法治宣传展板,为化妆品经营柜台发放了“诚信经营告知书”,以及消费者“温馨提示”卡等。同时,在商城正门、扶梯旁、轿厢内等醒目位置张贴、展示宣传海报,在品牌经营柜台、商场收银台等处摆放化妆品知识折页,利用商场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化妆品科普宣传视频等手段,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多维度开展化妆品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化妆品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提升公众安全用妆和合理使用的意识,推动化妆品法治文化深入人心,努力开创化妆品监管法治建设新局面。(河北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总队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