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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品注册申请人之窗联通政务服务门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6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进企业和群众办事申请上“一张网”、进“一个门”,核查中心药品注册申请人之窗已联通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2024年12月30日起,未在药品注册申请人之窗注册过的新用户需根据提示跳转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门户注册政务服务门户账号并绑定药品注册申请人之窗;已持有药品注册申请人之窗账号的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从政务服务门户登入(需将政务服务门户账号与药品注册申请人之窗绑定)或仍使用药品注册申请人之窗账号从核查中心网站登入,具体操作方式详见《账号绑定管理操作说明》。


  


附件:账号绑定管理操作说明.docx





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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