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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撰写工作,按照国家局要求,核查中心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填报指南(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5年9月7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yangqiu@cfdi.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填报指南意见反馈”。
附件1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填报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意见反馈表.docx
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
2025年8月7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