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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顺利通过
2025年省级药品检查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评估
发布时间:2025-12-12

近日,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接受了由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组织的省级药品检查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评估,评估结果达到“3A”等级要求,表明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目前已建立了一套基本满足药品检查工作规范要求的药品检查质量管理体系。
   

本次评估分为机构现场评估和检查员能力评估两部分,由检查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评估组和药品生产检查员能力评估组共计六位专家共同对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开展全面评估。机构现场评估主要依据新修订的省级药品检查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评估办法及工作程序,重点评估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包含11个方面、33项指标、176条细化要求。检查员能力评估是通过观摩检查的方式考察省级药品检查员的现场检查能力,以及按检查流程开展检查的规范性。经过三天半的细致检查和相互交流,评估组专家对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上取得的成果表示肯定,经综合评定给予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整体达到“3A”等级的评估结果。同时,评估组在检查任务与资源匹配性、检查前沟通与准备机制、检查员分级分类、监测评估与持续改进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是第一批接受并通过本项评估的机构。下一步,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将以此次评估为契机,梳理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逐步完善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药品检查能力,为推进构建全国统一的药品检查体系,推动加入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IC/S)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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