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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通知
国食药监办[2005]394号
发布时间:2005-07-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司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发〔 2005 3 号)文件精神和中央纪委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制定了《中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现将《具体意见》印发你们,请联系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对贯彻执行《具体意见》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我们。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中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不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和保障全系统行政业务工作的深入发展,制定以下具体意见。

一、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要求

(一)明确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为民、务实、清廉 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科学执政、依法行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廉洁高效政府的要求,构建具有食品药品监管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建立健全解决食品药品领域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促进食品医药经济与人民群众利益的协调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确立主要目标。 2005 年至 2007 年,扎实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基础性建设,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到 2010 年,建成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使预防腐败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领域的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具有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特色的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比较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把握基本原则。

—— 坚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不断发展相适应的原则。为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实现政府行为的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提供保证。

—— 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突出教育的基础地位,完善制度的保证体系,发挥监督的关键作用,使之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共同发挥作用。

—— 坚持《具体意见》对工作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体现《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又要联系食品药品监管实际,建立一套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具体措施,不断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效。

—— 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的原则。既要认真总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又要把握时代特征,开拓创新,拓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不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新的成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加强党性教育。坚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优良传统等教育,使党性教育逐步做到制度完善、工作规范、活动经常,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不断增强。 2005 年至 2006 年,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对照相关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探索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2007 年,进一步完善教育机制,创新教育的方式方法,把自觉实践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确保党性教育的深入开展。

(五)加强廉洁从政教育。 2005 年起,纪检组(纪委)主要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廉政谈话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对新任职的干部,必须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有问题苗头的干部,必须进行提醒、诫勉谈话。在认真落实中央纪委部署的各项工作的同时,运用编发《廉政手册》、《案例评析》,组织参观反腐倡廉展览,举办廉政形势报告会等方式,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 2006 年以后,每年确定一个教育主题,坚持围绕主题编印学习资料、组织专题讨论、举办辅导讲座和实地参观等方法,不断深化教育的效果。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把廉洁从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用好手中权力。

(六)加强法纪教育。结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每年采取举办讲座、以案说纪、知识竞赛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努力形成 学法、知法、守法、护法 的良好氛围。各单位、各部门每年集中开展一次 法纪教育学习月 活动,逐步实现法纪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纪观念,养成用法纪管人、按法纪办事、以法纪规范行为的良好习惯。

(七)加强正反典型教育。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每年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先进事迹影视片,在全系统树立一批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导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三年开展一次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廉政勤政先进典型的评选活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廉政勤政评先创优活动。同时,以反面典型为教材,采取案例剖析和通报等形式,教育警示党员干部,确保警示教育经常化。

(八)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制订完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坚持把遵守职业道德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指标,促使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树立高尚的行业新风。

(九)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各单位要把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纳入思想政治教育的范畴,充分利用优秀的民族道德教育资源,广泛开展社会公德教育,大力弘扬 团结、奉献、开拓、创新 的民族精神。按照中央文明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创建 文明单位 活动,激发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政府机关对社会道德建设的示范和促进作用。

(十)加强廉政建设宣传。 2005 年,完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网网站、业务专网网站和政府网站中的纪检监察栏目,发挥网络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使之成为解读反腐倡廉政策、传递反腐倡廉信息、沟通人民群众心声的重要渠道。从 2006 年起,中国医药报、中国医药经济报、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逐步开设廉政工作专栏,宣传廉洁从政政策规定,介绍各地廉政工作动态,宣扬廉洁勤政先进事迹,抨击违法违纪腐败行为。还要不断探索利用报刊、杂志等媒体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的方式方法,强化宣传效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发挥惩恶扬善作用。

(十一)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中廉政工作特点、规律,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廉政思维,以及多角度、全方位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研究。召开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建设研讨会,探索结合行政管理、业务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途径和方法,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建设氛围,发挥廉政文化建设的效应。

(十二)完善 大宣教 格局。 2005 年,按照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具体实施的要求,对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工作 " 大宣教 " 格局的意见。 2006 年,充分发挥 大宣教 格局的作用,各相关部门恪尽职守,努力工作,不断积累形成 大宣教 合力的经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2007 年,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继续做好细化责任、完善制度的工作。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预防和惩治腐败提供保证

(十三)完善民主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党组(党委)议事规则和行政领导班子工作规则,对民主决策的范围、程序、原则以及执行,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完善重大决策论证、听证、公示制度,制定决策执行反馈跟踪制度和决策后评价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凡是违反程序、草率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领导的责任。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探索研究,力争经过 2 3 年的努力,建立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

(十四)完善干部人事制度。 2005 年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相关配套制度,修订完善《公务员管理办法》,对公务员的选调录用、职级晋升,领导干部的推荐、任免等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制定《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2006 年,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制度,拓宽考察渠道,完善考察办法,探索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方法;制定完善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的制度和办法,对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调整;制定领导干部离职、辞职、退休后从业行为的配套管理规定;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 2007 年,重点抓总结提高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推行党组(党委)讨论重要人事任免表决制度,进一步提高民主化程度。

(十五)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2005 年,在认真清理各项制度规定、加强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加强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对日常经费的预算、支付、结算和专项经费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2006 年,建立健全综合预算、国库支付、资金审批、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标、财产清查等制度。 2007 年,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加强内部监控,不断推进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切实从制度机制上防范和规避各种违规违纪风险。

(十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2005 年,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制定实施意见,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制定依法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考核评估、责任追究等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2006 年,认真组织实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相关制度。 2007 年,总结探索依法行政、执法检查的有效方法,制定完善依法行政考核评估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经过努力,不断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十七)完善效能监察制度。 2005 年,学习效能监察的规定,了解、掌握效能监察的内涵,组织推介效能监察工作经验。从 2006 年开始,在各级机关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逐步开展效能监察,推进效能建设。按照行为规范、公开透明、办事高效的目标要求,力争用 2 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绩效考评等制度,引导各部门、各单位把勤政与廉政、能力与效率、 有限政府 与有效政府的建设结合起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切实纠正相互推诿、效率低下,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为建设廉洁高效政府打好基础。

(十八)完善廉洁从政制度。围绕严格执行 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修订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廉政评议、谈话诫勉以及领导干部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等制度规定。根据形势任务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发展变化,修订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廉政守则》、正确处置行政管理相对人馈赠礼金、礼品等规定。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制定国家机关公务员收入申报的有关配套措施,不断规范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

(十九)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政组织要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各级党政组织和党政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纪委关于派驻机构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构协助党组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制度。发挥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等综合部门的协调配合职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对党风廉政建设上下关注、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二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审评注册、认证发证、检验检测、执法稽查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对项目的确立、资金的分配及使用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

(二十一)加强班子内部监督。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党内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心制度,及时进行交流、沟通,互相帮助、相互提醒;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在各级班子内部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局面,防止出现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

(二十二)加强层级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进行监督的机制。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下管一级 的原则,认真落实谈话诫勉制度,及时指出和解决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执行廉政工作检查制度,结合考察班子、考核干部和年终工作总结,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情况进行检查。分级建立廉政档案,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加大群众监督的力度。按照中央部署逐步推进党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完善领导体系,健全工作制度,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坚持和完善局长接待日制度,加大督察督办工作力度。

(二十三)加强专门机关监督。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审计监督。根据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修订有关制度,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使审计工作由离任审计逐步转向任中审计。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的监督。

(二十四)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推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机制。至 2006 年底前,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对各类行政管理事项、行政运行程序,都要如实、及时公开。尤其是群众关注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检验检测、认证发证等工作,其政策、程序、时限、结果,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新闻发布制度,凡调整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出台重大政策和规定,开展重要专项检查活动,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和事故等工作,要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适时向社会和群众通报情况。

(二十五)积极发展电子政务。 2006 年,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现状进行调研评估,提出下一步电子政务建设的发展规划。 2007 年,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电子政务和应用体系建设,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的整体行政水平,改善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服务。采用多种手段改革行政审批监管的工作方式,积极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审评、网上注册等办公方式,通过完善科学合理的工作程序,规范政务活动和行为,限制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加强信息资源管理,制定食品药品监督信息管理办法,建立政务信息互通与共享框架与机制,逐步完善以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政务信息适时传递为基础的快速反应与决策管理支持体系,不断提高政务活动的效率和透明度。

(二十六)完善廉政预警机制。 2006 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廉政预警机制建设的前期准备。 2007 年,制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测评预警机制,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检查、测评,获取预警信息,深入个案分析,把握问题苗头,及时通报和授权有关单位或部门采取谈话、诫勉等方式进行廉政提醒,避免小错酿成大错,防患于未然。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创新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廉政测评预警工作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五、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二十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05 年,围绕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的运行。对保留的审批项目,加强后续监管,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运行的方式方法,提高审批效率。 2006 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站式 受理大厅正式对外办公,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应建立和完善 一站式 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并建立行政审批服务机构与各部门互通互联的自动化信息管理系统,实行 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 " 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和解决行政审批过程自由裁量权较大的问题。 2007 年底前,基本健全程序完备、制约严密、公正公平、高效快捷、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技术审评、行政审批制度。

(二十八)深化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 2005 7 月起,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所有财政预算拨款经费,全部纳入单一账户管理;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和财政拨款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各单位经费运行情况的集中监控。 2006 年,围绕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细化预算项目,严格预算监督,加强预算管理,并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完善配套措施;总结建设工程招标、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经验,加强问题对策调研,进一步加强对招标、评标和择优确定供应商等工作的管理。深化公务用车和交通费货币化改革,完善津补贴发放办法,加强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工资收入的监控。探索加强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的有效方法,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和财政状况相适应、与个人业绩贡献相对应的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

(二十九)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一系列相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在本系统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前公示、任职试用期、任职回避等制度。以建立健全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干部人事制度为目标,大力推进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逐步加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副司级以下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的力度。 2006 年,基本做到副司级以下领导干部的任用实行竞争上岗; 2007 年,全部实行竞争上岗。以优化班子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规避腐败风险为目标,大力推进干部轮岗交流。 2005 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任现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轮岗交流; 2006 年,机关业务部门在同一岗位任职满 5 年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直属单位任职时间较长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都要轮岗交流; 2007 年,进一步完善轮岗交流的制度,并严格落实制定的规定。系统各级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

(三十)突出查办案件重点。坚持以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中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收受钱物、买官卖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非法谋取利益,以及参与赌博的案件;严肃查处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的审评、注册、认证、发证等工作中营私舞弊、索贿受贿的案件;严肃查处技术检测、技术检定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市场整治、执法稽查等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参与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企业生产经营、商业中介活动,谋取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工作中收受贿赂的案件。认真查办上级组织交办的案件以及司法、审计等部门移交的案件。

(三十一)完善协同办案机制。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切实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执纪执法机关提交的案件,排除干扰和阻力,认真组织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明确责任分工,牵头协调工作,正确处理主办和协办关系,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各级业务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支持、主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努力形成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整体合力。

(三十二)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坚持重证据、重事实,法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依据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立案、调查、审理、处理等工作,使所查办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要正确把握和执行 宽严相济、区别对待 的政策,要视错误性质和违纪程度,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采取调离、免职、责令辞职等措施,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发挥组织处理作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一经作出,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顶着不办、拖延不办或执行不到位。对执行决定不到位的,应及时予以纠正;拒不执行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十三)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加强案例教育。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发生的有影响的案件,调查处理结束后,应及时通报各单位,并组织党员干部针对发生问题的原因教训,联系实际,举一反三,认真讨论,切实从中汲取教训,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发生。要及时堵塞漏洞。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认真剖析和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及时制定措施,完善制度,改进管理,铲除滋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土壤,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

七、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构建惩防体系工作落到实处

(三十四)完善领导体制。各级党组(党委)要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纳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规则,列入党组(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党组(党委)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组织协调各部门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十五)落实工作机制。建立督查机制。采取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等方式,对所属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考核评估机制。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估的方法、程序等,运用好考核评估成果。建立保障机制。各级党组(党委)要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加大投入。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的有关规定,配齐配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三十六)制定配套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司室、各直属单位要认真执行《中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 <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 的具体意见》,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措施,保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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