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制一化” 做好药品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08-02-13
落实“三制一化” 做好药品检查工作
药品认证管理中心
贯彻落实国家局党组提出的“三制一化”要求,建立完善药品检查工作制度,是强化对检查权力监督和制约的重要工作内容。按照“结构合理、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原则,结合药品检查工作具体情况,我们在继续健全药品认证受理、现场检查、审批“三分离”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并实行技术审查、现场检查、检查审核分别负责制、检查全程公示制和技术审查、现场检查、检查审核责任追究制,加强药品检查信息化建设,保证了药品检查的公正和有效。
一、健全完善受理、检查、审批三分离机制
药品检查工作必须以服务大局为中心,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着力提高检查员专业技能和素质,坚决保证现场检查的客观、公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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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药品检查质量,维护药品检查声誉。认证受理、现场检查、审批“三分离”是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具体体现,也是药品检查行政审批工作实践科学监管的必然要求。“三分离”机制科学划分出受理服务中心、认证管理中心、安监司的职责,即: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受理药品检查申请,认证管理中心负责资料技术审查、现场检查和检查报告审核,安监司负责审批。
我们认真履行资料技术审查、现场检查、检查报告审核等关键环节的重要职责,并在工作实践中,深刻体会到:做好药品现场检查,是保证受理、检查、审批分离机制的基础;实行资料技术审查、现场检查、检查报告审查和审核分别负责制,是实现责任追究的核心;坚持经办人、检查组长、检查员和检查计划、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公示,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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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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