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制一化” 做好药品检查工作(三)
发布时间:2008-02-25
三、实行药品检查全程公示制
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网站
2006
年
8
月改版运行后,已经实现网上受理查询、认证进度查询和公告查询,并在保证查询信息的基础上,完善和扩大认证信息服务内容,实行药品检查全程公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检查动态的查询内容。将检查进度查询从“技术审查、实施现场检查中、待审批”的三种状态细化到“国家局受理、中心资料接收、资料技术审查、安排现场检查、审核现场检查报告、待审批、已发证”七个状态查询,使提供查询的内容更具体、更详尽。二是对完成审批并发证的企业,始终保留各进度状态的信息,保证任何时间都能够查询并追踪整个检查过程。三是扩大检查数据查询权限。进度查询和受理查询不再受限制,药品生产企业、其他单位或个人均能够查询到任一企业的检查信息。四是实行药品检查人员公示制。现场检查一结束,马上公示检查员、经办人、检查时间等相关检查信息,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五是增加每月药品现场检查预告和公示,主要包括药品
GMP
、药物
GLP
、药物
GCP
、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等现场检查的内容。
通过对药品检查信息公开平台的不断完善,把药品检查工作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有效防止了检查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腐败和失职渎职行为,推动了药品检查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