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邮箱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08-06-18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各项任务的落实,切实保证治理工作取得成效,根据中央有关部署和《关于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164号)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体育总局、北京奥组委八部门决定对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开展联合督查。将对各省(区、市)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检查情况,化工企业非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调查摸底和检查情况,非法宣传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网站的查处情况,案件查处情况以及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宣传培训情况进行督查。

版权所有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695号  京 ICP 备 09098178 号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广德大街22号院中科电商谷C区一区5号楼 邮编 100076 联系电话:68441000 传真:68441300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