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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史俊琴同志学习系列评论之二
发布时间:2011-01-1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决定在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像史俊琴同志学习的活动

o 学习她牢记宗旨,监管为民的政治品质。

o 学习她艰苦奋斗,爱局如家的崇高精神。

o 学习她廉洁奉公,依法办事的优良作风。

o 学习她心系群众,大爱无私的高尚品格。

像史俊琴同志一样做人

—— 向史俊琴同志学习系列评论之二

“所营谓之事,事成谓之业。”事业承载着人们的理想与信念,是在现实生活中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平台。在担任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的九年中,史俊琴同志为改善基层监管条件、提高基层监管能力,规范基层食品药品市场倾注了大量心血,取得了突出成绩。向史俊琴同志学习,像史俊琴一样做事,是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

艰苦奋斗,是史俊琴做事的制胜法宝。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成就伟业的不竭动力,是延安精神的显著特征。在从小就立志做延安精神薪火传人的史俊琴身上,凸显了这种创业精神。对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来说,无论是机构组建之初尽快突破一穷二白局面,还是顺利应对历次机构改革带来的挑战,都需要发扬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在当前的形势下,面对异常艰巨和繁重的食品药品监管任务,如果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思想上不刻苦、工作上不艰苦、作风上不深入,就很难找到破解难题之策,就很难在攻坚克难中抓好落实。

勇于担当,是史俊琴做事的精神支撑。温家宝总理有言:“事不避难,勇于担当。”担当,简单地说,就是承担并负起责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着保证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神圣职责。“责任”二字,是每名食品药品监管人员都无法回避的重大命题。如果缺乏勇于担当的精神,面对各种利益的博弈,就很难坚持把保证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很难处理好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监管与发展的正确关系,甚至迷失方向。勇于担当,既考验着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是考评和丈量监管队伍执行力的标尺。

旺盛激情,是史俊琴做事的动力源泉。让一项事业搁浅的,往往不是困难的礁石,而是激情的消退。旺盛的工作激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是干事创业的“内动力”。史俊琴是个风风火火,总也闲不住的人。痛失爱子的悲伤,身体的病痛,都没能击垮她的精气神。她对监管事业的旺盛激情,感染和带动了身边的人,带出了一支“不敢懈怠、不肯懈怠”的队伍。正是这支队伍,九年没有出现一例违法违纪行为,保证了延安市九年没有出现一起药害事故,也赢得了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荣誉称号。

史俊琴所做的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轰轰烈烈的大事,但正是这一点一滴的平凡小事,铸就了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牢固基石。向史俊琴同志学习,就是要像她一样,不畏难、不懈怠,尽其责、履其职,踏踏实实做事,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摘自《中国医药报》第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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