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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药品技术评审认证中心着力加强药物GCP日常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2-09-20

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规范化管理, 2011 年,重庆市药品技术审批认证中心根据市局印发的《关于委托重庆市药品技术评审认证中心实施 GCP GLP 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药物临床试验执行 GCP 情况开展了调查摸底和监督检查。通过一年多的工作,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促进了药物临床试验工作质量的提高。

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科室,接收清理市局移交的临床试验备案档案,建立 GCP 日常监管检查员库,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二)召开了全市 GCP 工作座谈会,布置了 GCP 日常监管工作,听取了药监系统、各机构、部分申办者及数据统计机构专家的建议意见;

(三)组织开展 GCP 法规及业务学习培训,组织专人赴广州、上海、浙江、江苏等中心学习交流 GCP 工作,借鉴先进管理经验;

(四)结合国家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的调研课题,对相关机构 GCP 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了 GCP 日常监管方案及要点;

(五)组织检查组对重庆市 5 家临床试验机构开展了两轮 10 次监督检查,接受各机构报送的 SAE 报告 95 份,涉及病例 70 例,对 1 SAE 进行了有因核查

(六)今年以来,将 GCP 日常监管纳入药品检查质量管理体系予以规范,进一步修订工作程序、检查标准。

二、监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各机构对药品临床试验规范化管理工作缺乏深入的认识和重视,质量内控存在较多缺陷,软硬件及人员培训投入不足,机构、伦理、专业科室管理“因地制宜”,缺乏相应的激励和责任机制;

(二)监管力度有待加强。除国家局安排的机构复核及临床试验项目核查外,日常监管频次不高,检查力量不足,约束手段较为缺乏,机构对日常监管的作用认识不够;

(三)现阶段的检查工作侧重于伦理委员会工作情况、机构和专业科室人员变动情况、设施设备变更情况、管理制度和 SOP 的修订及执行情况、试验药品的管理、质量控制项目,并结合各机构报送的 SAE 抽查其在研项目。监管的重点和标准尚需进一步探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 GCP 日常监管工作制度和程序,探索和优化更为合理的检查标准,进一步加强 GCP 检查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夯实工作基础;

(二)积极争取重庆市局和重庆市市卫生局支持,制定 GCP 日常监督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促进 GCP 日常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使该项工作能与国家局机构复核、临床试验项目有因视察等工作紧密配合,更好地规范重庆市药物临床试验工作;

(三)围绕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开拓思路,加强交流,更多借鉴同行之间先进经验及临床试验机构的工作建议,促使 GCP 日常监管工作切实起到提升和规范临床试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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