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局分管局长赴民药企业调研新修订药品GMP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13-08-06
近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忠民副局长带领中心三名检查人员,到我区一家提前申请非无菌药品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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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的民族药生产企业,对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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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同时对企业在
5
月
27
日
-31
日接受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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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检查发现缺陷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符合性核查。
在企业汇报会上,王忠民副局长认真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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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认证检查后对缺陷项目进行整改的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该民族药生产企业的股权形式、发展规划、注册资金及产值、人员构成、民族药品种生产销售、产品研发和获奖等情况,对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一进行答复,并对企业如何做好新修订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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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工作提出三项要求:一是国家强制推行新修订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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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区基础相对薄弱的医药产业是一次严峻的考验,药品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变压力为动力,以实施新修订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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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契机,抓住发展机遇,积极完成软硬件升级改造,使药品生产质量保障水平的到较大提升。二是作为国家民委认定的少数民族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和自治区扶持民族药发展的优惠政策,主动争取相关部门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利用好项目资金和贷款,为实施新修订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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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提供有力保障。三是企业要以积极的心态迎接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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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检查,要把接受检查当作一次良好的学习提高机会,积极向检查人员学习,不断改进不足,努力达到新修订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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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要求,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确保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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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为企业今后做大做强奠定良好的基础。
王忠民副局长全程参加了该企业缺陷项目整改情况的符合性现场核查,王局长要求检查人员务必做到客观公正、严谨细致,要进一步加强新修订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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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条款的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存在的缺陷项目作出正确的判断,积极发挥好技术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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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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