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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药品生产企业新版药品GMP培训班在拉萨举办
发布时间:2013-09-22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为切实解决药品生产企业所关心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我局年初工作安排,在充分调研企业培训需求的基础上, 2013 9 5 日,由西藏自治区藏药审评认证中心承办的全区药品生产企业新版药品 GMP 培训班在拉萨市开班 , 全区药品生产企业 100 余人参加了培训。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周文凯副局长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周文凯副局长指出,自 2011 3 1 日起,凡新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扩建)车间均应符合新版药品 GMP 的要求。现有药品生产企业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 2013 12 31 日前达到新版药品 GMP 要求。其他类别药品的生产均应在 2015 12 31 日前达到新版药品 GMP 要求。未达到新版药品 GMP 要求的企业(车间),在上述规定期限后不得继续生产药品。此次培训,是我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我区实施新版 GMP 步伐,提高新版 GMP 实施水平的重要措施。

周文凯副局长强调,贯彻实施新版 GMP 是药品生产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是落实“建立最严格的质量安全标准”的具体体现,是利国利民利企业的一件大好事。各企业必须清醒认识到,贯彻实施新版 GMP 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充分预计其实施过程的复杂性,各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明确的实施时间表,掌握新版药品 GMP 的精神实质,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新版药品 GMP 的相关规定,确保如期完成新版药品 GMP 认证,全面推动我区新版 GMP 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

周文凯副局长要求,各药品生产企业要充分认识此次培训的重要性,要不断加强学习,掌握新版 GMP 精神实质,真抓实干,系统地学习新版 GMP 全部内容,做到学习好、把握准、理解透,以新版药品 GMP 要求为基础,以企业质量风险管理为主线,强化企业风险意识,将落实新版 GMP 为工作目标,尽快实施软硬件改造,更好更快地达到新版 GMP 要求。

此次培训班的举办将有助于加快推进我区新版 GMP 实施步伐,引导企业全面树立质量管理、风险管理意识,全面提升我区药品生产企业 GMP 实施水平,确保我区药品生产企业在 2015 年年底前顺利完成新版 GMP 认证工作。(西藏自治区藏药审评认证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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