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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织召开检查员管理办法讨论会
发布时间:2015-03-23


2015 3 18 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以下简称核查中心)在北京召开检查员管理办法讨论会。来自北京、辽宁、江苏、浙江、河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等省级药品检查机构相关负责人、核查中心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就《药品检查员管理办法》的框架结构、检查员基本条件、培训考核等内容充分交换意见,并针对具体条款逐条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制定《药品检查员管理办法》很有必要,将对加强检查员管理、规范检查工作、提高检查质量起到积极作用,建议尽快出台。


核查中心杨威主任在总结讲话时强调,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各级领导对专职检查员队伍的建设工作非常重视,核查中心也在不断呼吁,通过专职检查员队伍来解决目前药品检查工作所面临的人员少、能力不足的问题,队伍建设的同时也需要相应的办法来规范检查员队伍的管理。希望药品检查机构以此为契机,共同做好检查员规范管理工作。






图一:杨威主任讲话






图二:会议现场






图三:会议现场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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