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心积极配合做好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13
2015年7月22日,国家总局发布《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2015年第117号),要求对1622个申报生产或进口的待审药品注册申请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及评审认证中心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四川省局的统一部署,积极行动,全力配合省局做好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相关工作。
一、及时对117号公告涉及的四川42家企业82个品种(按受理号计)按企业、年份、类别进行了初步核实,并清理了上述品种临床试验核查情况。
二、从四川省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员库中甄选了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专家队伍名单,为省局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调查和督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四川中心将秉承依法从严基调,准确把握核查检查标准,参照117号公告自查核查要求,在药品注册申报项目核查工作中加大对临床试验数据一致性和GCP符合性的检查力度。(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及评审认证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