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邮箱
探索中前行——黑龙江省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组织GSP认证后跟踪检查
发布时间:2015-08-21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为贯彻落实2015年国家总局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巩固GSP认证检查成果,保障人民用药安全,于2015年7月28起开始了对全省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跟踪检查工作。

为确保GSP跟踪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心与省局多次沟通,组织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调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黑龙江省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药品GSP跟踪检查工作方案》,确立了“层次分明,靶向定位,全面覆盖”的工作方向,明确了“加强组织,强化意识,严格标准”的工作要求,提出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查重点”的工作方法。

选定3种类型共32家企业纳入了首轮GSP跟踪检查范畴。这3种类型药品企业分别是经营特殊管理药品企业;开展药品储存配送业务的委托与被委托试点单位企业;经限期整改后通过GSP认证检查的企业。

首次跟踪检查派组做了新的尝试:即:GSP跟踪检查采取双随机的方式确定经营企业与检查人员。检查组首次增加具有GSP认证资格的药品稽查人员,实现了当场发现问题与线索及时进入稽查程序。检查组严格按照中心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查重点。检查过程中对企业经营的高风险品种进行票、帐、货全过程检查,同时对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温湿度监测系统、冷链设施设备运转、使用及验证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通过今年首轮GSP跟踪检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创新形式,突出公正。首次采用双随机的方式,以抽签形式确定检查组及被检查企业,增强了GSP跟踪检查的科学性和执法的公正性;二是锻炼队伍,一专多能。中心以提升认证检查效能为目标,着力锻炼检查员队伍,强化检查员实战能力,打破了以往检查员只在单一领域专向发展的常规理念,为建设“一专多能”的检查员队伍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三是层次分明,靶向定位。中心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风险分级,分批次检查。检查过程突出重点,有的放矢,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将风险尽可能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跟踪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为下一步的GSP跟踪工作积累了经验;四是规范管理,督促提高。跟踪检查对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起到了督促和震慑的作用,使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成为常态。

目前,首轮检查已全面结束,共查出4家违反GSP的问题企业,随即对其下发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二轮检查将全面覆盖全省所有经营企业。(黑龙江省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供稿)

版权所有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695号  京 ICP 备 09098178 号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广德大街22号院中科电商谷C区一区5号楼 邮编 100076 联系电话:68441000 传真:68441300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