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注册申请人在线确认“待核查品种信息”常见问题解答(六)
发布时间:2021-04-22

    1.问:注册申请人提交注册申报资料时,只做了中试注册批,未做工艺验证,《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信息汇总表》应如何填写?


    答:现场核查前,就应当完成工艺验证。按照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申报前就应当完成商业化规模生产工艺验证,即填表前相应的工作应完成,并把工艺验证的信息填入《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信息汇总表》。目前,3个汇总表仅适用于新办法实施后受理的品种;新办法实施前受理的品种不需要填写汇总表,只需提交《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核查电子申请表》。后续如有变化请关注核查中心网站公告。


    2.问:动态检查或静态检查是否会提前通知?


    答:如果核查期间需要动态生产,CFDI会提前通知,并与申请人沟通排产情况。如果是静态核查,一般不会电话通知。申请人可通过药品注册申请人之窗中检查通知查看具体检查时间。


    3.问:核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资料交给哪个部门?


    答: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后的注册申请检查缺陷的整改,交给省局审核。具体以后续公布的核查工作程序为准。


    4.问:对于普通品种,核查报告要在200日审评结束前的40日返回CDE,对于优先审评的品种是否也要130日审评结束前的40日返回CDE?


    答:优先审评品种是要在130日结束前的25日返回CDE。具体以后续公布的核查工作程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