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邮箱
关于发布《〈场地管理文件〉编写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3-27

为贯彻落实《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关于药品生产场地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指导药品生产企业规范编写《场地管理文件》(Site Master File,SMF),核查中心组织制定了《〈场地管理文件〉编写指导原则(试行)》。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场地管理文件》编写指导原则(试行).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2024年3月27日      


版权所有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695号  京 ICP 备 09098178 号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广德大街22号院中科电商谷C区一区5号楼 邮编 100076 联系电话:68441000 传真:68441300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