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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射用兰索拉唑化学仿制药注射剂注册生产现场检查计划的通告
(2020年14号)
发布时间:2020-05-30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化学仿制药注射剂注册申请现场检查工作的公告》(2018年第20号)要求,我中心计划对注射用兰索拉唑1个品种(规格)开展注册生产现场检查(详见附件)。如在通告的检查时间内注册申请人不能接受现场检查,需在通告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我中心提出撤回现场检查的书面申请(邮寄或现场递交)。10个工作日后,注册申请人不得撤回现场检查申请。


联系电话:杜 婧 010-68441662 颜若曦 010-68441687

传 真:010-6844130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院3号楼北矿金融大厦6层

邮 编:100044


特此通告。


附件: 化学仿制药注射剂注册生产现场检查计划.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202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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