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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总队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宣讲活动

为进一步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全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省药品检查员总队精心组织了“宪法进企业”主题宣讲活动。检查员总队结合现场检查选派执法人员组成四个宣讲小组分赴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河北瑞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西尔欧(中国)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宣讲。宣讲紧紧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活动主题,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宪法是民企发展的最根本‘定心丸’”为切入点,突出宣讲了宪法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范围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等。同时积极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帮助企业破解经营发展中的法律难题。本次系列法治宣讲活动还为相关企业赠送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等学法知识读本。(河北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总队供稿)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宣讲现场河北瑞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宣讲现场 西尔欧(中国)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宣讲现场 以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宣讲现场...

发布时间:2021-12-2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关于发布《药品注册核查工作程序(试行)》等5个文件的通告
(2021年第30号)

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为明确药品注册核查实施的原则、程序、时限和要求,规范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核查和上市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衔接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组织制定了《药品注册核查工作程序(试行)》(见附件1),《药品注册核查要点与判定原则(药理毒理学研究)(试行)》《药品注册核查要点与判定原则(药物临床试验)(试行)》及《药品注册核查要点与判定原则(药学研制和生产现场)(试行)》(见附件2-4),《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核查和上市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衔接工作程序(试行)》(见附件5),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现予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特此通告。附件:1.《药品注册核查工作程序(试行)》.docx2.《药品注册核查要点与判定原则(药理毒理学研究)(试行)》.docx3.《药品注册核查要点与判定原则(药物临床试验)(试行)》.docx4.《药品注册核查要点与判定原则(药学研制和生产现场)(试行)》.docx5.《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核查和上市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衔接工作程序(试行)》.docx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    2021年12月17日...

发布时间:2021-12-20
国家药监局关于2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1年 第100号)

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出品商上海浅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制造商中云(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才木始活性炭海藻精华泥膜,标示为广州名露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美人金银花爽身粉,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见附件)。上述企业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要求上海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企业依法立案调查,严肃查处,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国家药监局;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2批次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特此通告。国家药监局     2021年12月9日    附件:2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信息.xlsx...

发布时间:2021-12-17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
(2021年第123号)

为规范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保障儿童使用化妆品安全,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公布,并就《规定》实施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除标签的要求以外,其他关于儿童化妆品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使其符合《规定》。   三、儿童化妆品标志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docx 国家药监局          2021年9月30日         ...

发布时间:2021-12-14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
(2021年第123号)

 为规范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保障儿童使用化妆品安全,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公布,并就《规定》实施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除标签的要求以外,其他关于儿童化妆品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使其符合《规定》。   三、儿童化妆品标志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docx 国家药监局          2021年9月30日         ...

发布时间:2021-12-14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中比马前列素等5种组分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
(2021年 第110号)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中比马前列素等5种组分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现予发布。特此公告。附件:化妆品中比马前列素等5种组分的测定(BJH202102).docx                                                                                                    国家药监局          2021年9月13日         ...

发布时间:2021-12-14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中比马前列素等5种组分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
(2021年 第110号)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中比马前列素等5种组分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现予发布。特此公告。附件:化妆品中比马前列素等5种组分的测定(BJH202102).docx                                                                                                    国家药监局          2021年9月13日         ...

发布时间:2021-12-14
国家药监局关于珠海南方海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的通告
(2021年第98号)

近期,国家药监局组织对珠海南方海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经查,发现该企业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该企业已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确认。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国家药监局已责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并对其立案调查。具体情况见附件。特此通告。附件:珠海南方海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docx国家药监局      2021年12月3日     ...

发布时间:2021-12-14
国家药监局关于亿通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的通告
(2021年第97号)

近期,国家药监局组织对亿通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经查,发现该企业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该企业已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确认。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国家药监局已责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并对其立案调查。具体情况见附件。特此通告。附件:亿通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docx国家药监局      2021年12月3日     ...

发布时间:2021-12-14
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组织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11月16日,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心党委成员结合工作实际,逐一交流心得体会。各党支部书记、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重大历史关头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牢记初心使命、永葆生机活力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深刻把握历史发展规律、始终掌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历史主动和使命担当,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立足当下、着眼未来、注重总结和运用历史经验的高瞻远瞩和深谋远虑。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是一篇光辉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必将激励全党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会议要求,学习贯彻全会精神,重在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审评检查工作更好发展。一要明晰历史方位,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会总结的四个“伟大飞跃”,高度概括了党百年奋斗的辉煌成就,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发展的历史方位。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适应药品监管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强政策分析,深化审评检查规律研究。做到“跳出审评看审评”“跳出检查看检查”,坚持用更高站位、更大格局看待审评检查工作,将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全局与局部相结合,做好建机制、带队伍、强基础、补短板等各项工作。二要坚定理想信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会指出,全党要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把握历史发展大势,坚定理想信念。我们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坚持用理想信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坚持党建引领,树牢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始终把党的建设贯穿在审评检查工作全过程、全环节。要统筹好发展与安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审评检查中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略任何一个细节,让风险和问题无处藏身。三要牢记初心使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融汇了百年来中国共产党践行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所进行的奋斗、牺牲和创造,深刻揭示了“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践行初心使命,需要我们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完善“审评下沉、服务上门”“早期介入、深度融合”“百问百答”“公众咨询日”“企业开放日”等创新服务举措,助推山东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我们加快提升业务能力,及时适应新发展格局。全面实施好“卓越计划”,持续开展好“我的业务我来讲”“岗位明星”等活动,深入开展审评检查科学研究,推动更多科研成果落实落地。(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供稿)...

发布时间:202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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