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完成文明单位年度自查工作
近日,按照上海市市场监管文明办、市药监局有关2022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求,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完成了2021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自查工作。
依据《上海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21年版)》,自查内容包括“基本指标”“特色指标”和“负面清单”三个部分,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单位文化建设、单位内部管理、社会责任履行、业务发展水平、创建工作机制等方面。中心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高位统筹,压实自查责任,通过实地考查及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对标对表开展详细自查,准确掌握文明单位建设现状,总结经验,梳理问题,积极研讨制定有效措施和方法。
中心自成立以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药监局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于2021年被命名为2019-2020年度(第二十届)上海市文明单位及2019-2020年度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文明单位。
中心以文明单位建设为抓手,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针对自查发现的不足,中心进一步加强组织和领导,以党建引领创建,以创建促党建,以创新的精神、开拓的勇气、扎实的工作,不断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全力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稳步向“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力的药品审评核查机构”的建设目标迈进。(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