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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转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2-11-30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2年11月29日—12月9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意见反馈至hzpjgc@nmpa.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意见建议反馈”。



附件:1. 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docx


2. 意见建议反馈表模板 .docx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2年11月28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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