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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心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2月25日,湖南中心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总结表彰2018年成绩,科学谋划2019年工作。会议对先进科室、先进个人、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进行了表彰。  会上,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张贵赋回顾了2018年工作成绩。2018年,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体职工齐心协力、坚持不懈、成绩斐然。一是先进表彰榜上有名。年初,荣获省人社厅与省食药监局联合表彰的“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二是党建工作独树一帜。创新建立复合党课制度,省直工委予以立项结题,并在一定范围推广。三是文明创建大获全胜。荣获省直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文明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与巩固;四是综合治理达到预期。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年初既定目标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五是廉政建设稳中有进。严格执行“三监督”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全方位、全覆盖;六是检查质量纵深突破。坚持问题导向,检查中不断发现深层次的问题与矛盾,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七是工作创新成果丰硕。医疗器械审评、基层监测网络建设等不断创新,对外形象不断展示;八是幸福指数总体提升。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思想,进一步提升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他同时要求,2019年全体职工要围绕重点,认真抓好落实。一要遵从法规,把好质量。要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坚守质量标准;二要遵从纪律,守住底线。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纪律,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三要遵从民意,末位淘汰。要强化绩效考核效力,连续2年测评末位的人员要降级降职处理;四要遵从劳动,奖勤罚懒。要严格执行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原则,激发工作活力;五要遵从创新,推出亮点。要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勇于担当,助力产业发展。  会上,张贵赋还传达了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国家局徐景和副局长讲话精神。(湖南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供稿)...

发布时间:2019-03-06
山东省局审评认证中心药品注册检查科举办挂职人员工作汇报交流会

  2019年2月25日,山东中心药品注册检查科举办挂职人员工作汇报交流会,汇报内容为挂职人员赴国家局审核查验中心学习工作的心得体会。中心分管副主任、业务科、药品注册检查科参会。  汇报人回顾了在国家中心的工作经历和学习体会,介绍了国家中心相关工作理念和工作流程,并结合自身参与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检查的经验体会,对该类检查流程、关注重点、常见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讨论。  本次挂职学习,不仅学习到了国家中心先进工作理念、做法,也丰富了现场检查实践经验,有助于提高整体工作能力。(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供稿)...

发布时间:2019-03-06
核查中心成功举办2019年第2期“专家讲坛”

   为促进检查机构能力建设,持续提升检查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核查中心于3月1日举办2019年第2期“专家讲坛”。本期讲坛邀请了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会唐民皓会长,讲座主题为“面向新时代的药品监管改革与法律创新”。   唐会长阐述了新时代背景下中国药品监管面对的新挑战,结合药品监管实践经验和监管法律研究成果,对重构药品监管体制、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完善药品法律制度、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四方面进行了整体阐述并分享了思考成果。唐会长的讲授深入浅出、系统全面,对于药品检查在新时代药品监管的政策和法律框架下找准定位和良好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唐民皓会长曾任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处长,在药品监管和医药法制领域具有丰富经验。   国家局药品注册司、药品监管司、药审中心、核查中心、北京市药品认证管理中心以及通过视频系统同步收看的全国23家省级药品检查机构,总计420余人参加了培训。  ...

发布时间:2019-03-05
化学仿制药注射剂注册生产现场检查计划通告
(2019年第2号)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化学仿制药注射剂注册申请现场检查工作的公告》(2018年第20号)要求,计划对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等9个品种(按受理号计)开展注册生产现场检查(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核查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杜 婧010-68441662,颜若曦010-68441687   传   真:010-6844130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院3号楼北矿金融大厦6层   邮   编:100044   特此通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2019年2月15日               附件:化学仿制药注射剂注册生产现场检查计划序号受理号申报单位申请生产单位品种名称规格计划检查时间1CYHS1201457齐鲁制药有限公司齐鲁制药有限公司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4:1)1.25g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6日2CYHS1201458齐鲁制药有限公司齐鲁制药有限公司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4:1)2.5g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6日3CYHS1201459齐鲁制药有限公司齐鲁制药有限公司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2:1)1.5g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6日4CYHS1201460齐鲁制药有限公司齐鲁制药有限公司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2:1)3.0g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6日5CYHS1300594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注射用硼替佐米1.0mg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7日6CYHS1300595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注射用硼替佐米3.5mg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7日7CYHS1300075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依达拉奉注射液20ml;30mg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5日8CYHS1401152扬子江药业集团广州海瑞药业有限公司扬子江药业集团广州海瑞药业有限公司注射用胸腺法新1.6mg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5日9CYHS1500266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钆塞酸二钠注射液181.43mg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3月10日 ...

发布时间:2019-02-17
核查中心顺利通过ISO 9001:2015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

   2018年12月17、18日,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审核组专家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以下简称“核查中心”)进行ISO9001:2015新版质量管理体系现场认证审核。核查中心顺利通过此次审核,并于2019年1月22日获得新版认证证书。   此次审核覆盖核查中心内部运行的所有工作层级和领域,除中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检查业务外,还包括中心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综合管理领域。审核组专家根据新版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15)的标准和要求,通过文件查阅、抽查工作记录并与处室负责人、内审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询问等方式,对中心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进行了综合评价。经现场审核,确认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体系运行有效,可以满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检查工作开展。  本次审核未开具书面不符合项。针对审核组提出的需要改进的建议,中心将按照国际标准,在现有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基础上,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发布时间:2019-02-14
福建省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开展春节前夕廉政安全教育

  1月29日上午,中心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开展春节前夕廉政安全专题教育。会议传达了中共福建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关于省纪委〈关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等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学习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方针政策,提高政治站位;二要密切关注国家局即将修订出台的政策法规,及时组织业务学习;三要持续强化廉政意识,确保“两节”期间不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维护单位风清气正良好氛围;四要注意节假日安全,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福建省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供稿)...

发布时间:2019-02-03
关于查收盐酸甲哌卡因/肾上腺素注射液《境外检查结果告知书》的通知

赛谱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19年2月1日将你公司代理的SEPTODONTSAS的盐酸甲哌卡因/肾上腺素注射液《境外检查结果告知书》正式发出,请注意查收!   如有疑问,请及时沟通。   联系人:叶笑   电 话:010-68441688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2019年2月2日           ...

发布时间:2019-02-02
关于1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
(2019年第5号)

   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检验,标示为广州澳鑫化妆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涉及的标示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为:广州澳鑫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BARUXUE精品白如雪嫩颜净纯滋养霜、BARUXUE精品白如雪嫩颜净纯修护霜、白如雪BAIRUXUE金纯净颜醒肤霜、养颜玉肤调肤霜、养颜玉肤滋养霜,中国(深圳)柔盈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长今美白亮肤祛斑套装,广州柔美伊美容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馥兰诗晶透沁白淡斑霜,广州市纤雅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单位:纤雅国际(韩国)株式会社)生产的娇伶美白祛斑霜,广州双拾意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飞婷双拾意·双重美白祛斑霜,辽宁省丹东市华特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宝莲堂祛斑祛皱膏,广州市金栢丽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柏诗春天牛奶瞬透精华仙液(瞬间美白型),浙江欧诗漫特种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欧诗漫珍珠白精萃美白原液。  其中,经生产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标示广州柔美伊美容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馥兰诗晶透沁白淡斑霜,广州市纤雅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单位:纤雅国际(韩国)株式会社〕生产的娇伶美白祛斑霜,广州双拾意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飞婷双拾意·双重美白祛斑霜,辽宁省丹东市华特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宝莲堂祛斑祛皱膏,广州市金栢丽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柏诗春天牛奶瞬透精华仙液(瞬间美白型),浙江欧诗漫特种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欧诗漫珍珠白精萃美白原液等相关批次产品,生产企业声称为假冒产品。  二、上述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广东、辽宁、浙江省药品监管部门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甘肃、黑龙江、辽宁、山东、山西、西藏、四川省(区)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上述省级药品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报并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特此通告。  附件:1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doc国家药监局          2019年1月31日        ...

发布时间:2019-02-02
关于7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及1批次假冒产品的通告
(2019年第6号)

    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检验,标示为中山佳丽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生产的7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见附件1)。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涉及的标示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为:中山佳丽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利威丝染发霜(灰亚麻色)、利威丝染发霜(金亚麻色)、利威丝染发霜(栗棕色)、利威丝染发霜(栗子色)、利威丝染发霜(紫色0/66)、利威丝染发霜(自然黑)、利威丝染发霜(橙红金色)、利威丝染发霜(葡萄红)、韩金靓利威丝染发霜(栗棕色),广州御采堂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金靓清水黑发啫喱(黑色)、言宜®御草堂一梳黑染发膏(自然黑)、御草堂一梳黑染发膏(自然黑)、御采堂染发膏(自然黑色)、御采堂染发膏(咖啡色)、御采堂染发膏(绚丽紫色)、Subaru御采堂染发膏(咖啡色),广州威妮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竹堂染发膏(自然黑)、金竹堂染发膏(葡萄红)、金竹堂染发膏(栗棕色)、金竹堂染发膏(酒红色),广州市美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度®彩盖白极色镀膜染发霜(水晶葡萄紫)、美度染发膏(咖啡色)、中薬五贝子彩色染发倒膜美度染发膏(自然黑色),广州市汉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昌義生态汉邦染发膏(咖啡色)、昌义润黑露染发膏(自然黑色),广东瑞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瑞虎染得快染发膏(自然黑)、瑞虎一洗黑洗染香波(黑色),广州赛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特朗美®染发膏、凤风®染发膏,广州温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温达美源润黑露、金竹堂染发膏(葡萄紫色),中山茜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山茜丽系列染膏6/77、中山茜丽系列染膏6/11,广州市白云区石井歌丽丝化妆品厂生产的奥典染发膏(酒红色)、奥典染发膏(栗棕色),广州市发爵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发爵士染膏(紫色)、发爵士染膏(铜色),广州市凯维斯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凯维斯染发膏(自然黑色)、凯维斯染发膏(栗棕色),江苏美爱斯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单位:汉高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光明染发膏4-0(自然棕色)、光明一焗棕染发膏4-0(自然棕色),北京市贵佳美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氧发堂营养彩染焗油膏(栗红色),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章华海深植藻焗染霜(56)自然黑色,广州俪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俪缇®多效极致磁护染膏(琥珀铜褐),广州市白云区激至精细化工厂生产的新丝源染发膏(棕黑色),广州市梵高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凡高染发膏(黑色),漳州市格莱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格莱雅染发焗油膏(葡萄红),广州市兰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维斯·橄榄魔彩炫亮染发焗油膏(咖啡色),广州市丽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丽臣染发膏,广州市美倩日用化妆品厂生产的绿宸染发膏·巧克力,广州市新海岸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新海岸染发膏,广州市鑫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单位:广州包氏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鑫资染发膏(自然黑),广州市白云区爱梦丝美发用品用具厂(出品方:广州首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首邦炫彩染发膏,广州真知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真知丽染发膏(橙色),肇庆迪彩日化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单位:广州市迪彩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迪彩染发膏(紫红色),广州市白云区人和荻薇日用化妆品厂(委托单位:广州丝源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丝源®荻薇染发膏(栗·棕色),广州市汉邦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单位:山东纪美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的昌义汉邦护理染发膏(金棕色),广州汉典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汉典染发膏(酒红),上海茜梦化妆品厂(委托单位:上海五贝子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御美天品染发膏,广州市哈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单位:广州玛斯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水亮泽烫发1剂_霜剂,广州市金翔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单位:广州卡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翔烫发液,广州市三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三荣烫发膏、威品·生物细胞激活烫(三荣烫发膏),广州歌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单位:广州汉柔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芳香力量烫,广州市白云区莱媚美容美发日用化妆品厂生产的卡拿冷烫液,上海章华保健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章华·迪诗柔助卷隔热霜(恒丽烫发液),杭州奥莉维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头发秘制乌发茶粉植物养发粉。  其中,经生产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标示广州市汉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昌义润黑露染发膏(自然黑色),广州市白云区爱梦丝美发用品用具厂(出品方:广州首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首邦炫彩染发膏,广州市金翔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单位:广州卡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翔烫发液,广州市白云区莱媚美容美发日用化妆品厂生产的卡拿冷烫液,杭州奥莉维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头发秘制乌发茶粉植物养发粉等相关批次产品,生产企业声称为假冒产品。      二、上述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广东、上海、福建、北京、江苏、浙江省(市)药品监管部门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西藏、海南、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宁夏、青海、山东、山西、天津、新疆、云南、浙江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上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报并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关于26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88号)中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怡思丁多维光护清透无感防晒喷雾SPF50+”(见附件2),经核实,为假冒产品。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产品标识进口代理商为广东美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进口国为韩国的“怡思丁多维光护清透无感防晒喷雾SPF50+”,直接按照假冒产品进行查处,不予抽样。各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经销商、网络销售平台提供者等经营主体,发现该产品的,应立即停止销售,并主动报告当地药品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1.7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doc     2.1批次假冒产品信息.doc国家药监局         2019年1月31日         ...

发布时间:2019-02-02
关于71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
(2019年第4号)

   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等检验,标示为广州市白云区伊贝诗精细化妆品厂等35家企业生产的71批次化妆品不合格(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涉及的标示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为:广州市白云区伊贝诗精细化妆品厂生产的千恋染发膏(自然黑)和千恋一洗黑千恋染发膏(自然黑),广东卡迪娜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卡迪娜染发膏、卡迪娜染发膏(金珊瑚色)(7/43)、JiaLina嘉丽娜®卡迪娜染发膏梨木色C4/5纵享丝滑巧克力、JiaLina嘉丽娜®卡迪娜染发膏4RB(红色)和JiaLina嘉丽娜®卡迪娜染发膏8/11(亚麻色),广州市彩运来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彩运来®盛彩源染发膏(自然黑)和盛彩源染发膏(自然黑),广州市发爵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发爵士染膏(自然黑),广州市帅影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源发の神染发膏(自然黑),帅影染发膏(自然黑)和帅影染发膏(5/75栗棕),广州市邦妮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黑友染发霜(自然黑)和欧美龙·BONYHAIR染发霜(亚麻色),广州市白云区爱梦丝美发用品用具厂生产的一支黑3合1洗发露首邦炫彩染发膏(自然黑)、首邦炫彩染发膏(自然黑)和首邦生态首邦炫彩染发膏,广州市汉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昌羲生态®昌义汉邦染发膏(自然黑色)、昌羲生态®昌义润黑露染发膏(自然黑色)和汉邦染发膏(紫色),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浩鑫染发霜(灰色)、浩鑫染发霜(灰色)66/71和金果油柔亮染发膏(浩鑫染发膏),广州丽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丽臣染发膏、丽臣染发膏(紫色)和依莎美轩®淘米水·营养染发膏(葡萄紫色),广州市发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FARGER染发膏(红色)、FARGER染发膏(黑色)44/0和FARGER染发膏(紫色)5/66,广州市维珍妮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贝子维珍妮染发膏和维珍妮染发膏(自然黑),广州威妮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竹堂®染发膏(自然黑)和金竹堂染发膏·美丝悦系列,广州市白云区莱媚美容美发日用化妆品厂生产的炫彩护染霜(棕红色)和卡拿®炫彩护染霜(金黄色0/00),广州楚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楚颜专业染发焗油膏(黑色)和楚颜专业染发焗油膏(棕色),广东圣薇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圣薇娜彩色焗油(蝶变5/77)(棕色),广州博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博倩®染发膏植物花黑发养发(自然黑),广州歌秀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愈美®染发膏7-10(银灰色),广州俪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俪缇®多效极致磁护染膏(琥珀铜褐6-45),广州赛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特朗美染发膏(自然黑),广州市白云区人和佳骏日用化妆品厂(委托单位:广州丝源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丝源®卓菲染发膏(自然·黑),广州市妆典美容用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妆典染发膏(绿蓝色),广州市白云区维她丽精细化工厂生产的中药五贝子彩色染发倒模(自然黑),广州市柏乐丝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单位:广州宜合三口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柏乐丝染发霜(栗棕色),广州市比倩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比倩染发焗油膏(亚麻色),广州市梵高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凡高染发膏(自然黑色),广州市高爵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爵染发膏,广州市海露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露染发膏7/17栗棕色,广州温达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自然发则竹炭泡沫梳黑王,广州市发雅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发雅丝染发霜(自然黑),广州市金柏丽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千恋一洗®中草药氨基酸精华千恋染发膏(自然黑),广州市金尊荣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尊荣®染发焗油膏—自然黑,广州市景红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景红达染发膏(自然黑),广州市嘉倩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维彩莉染发膏(自然黑),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章华生态焗油染发霜(3.4)。  其中,经生产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标示广州市白云区伊贝诗精细化妆品厂生产的千恋染发膏(自然黑)(批号:2017/11/22)、千恋染发膏(自然黑)(批号:YBS0016)、千恋染发膏(自然黑)(批号:YBS0012)、千恋染发膏(自然黑)(批号:2017/03/06)、千恋染发膏(自然黑)(批号:UBS0030)、千恋染发膏(自然黑)(批号:2017/10/13)和千恋染发膏(自然黑)(批号:2017/02/19),广州市帅影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源发の神染发膏(自然黑)、帅影染发膏(自然黑)和帅影染发膏(5/75栗棕),广州市白云区爱梦丝美发用品用具厂生产的首邦炫彩染发膏(自然黑),广州市汉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昌羲生态®昌义汉邦染发膏(自然黑色)、汉邦染发膏(紫色)和昌羲生态®昌义润黑露染发膏(自然黑色),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浩鑫染发霜(灰色)、浩鑫染发霜(灰色)66/71和金果油柔亮染发膏(浩鑫染发膏),广州市发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FARGER染发膏(红色)、FARGER染发膏(黑色)44/0和FARGER染发膏(紫色)5/66,广州市维珍妮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贝子维珍妮染发膏和维珍妮染发膏(自然黑),广州博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博倩®染发膏植物花黑发养发(自然黑),广州俪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俪缇®多效极致磁护染膏(琥珀铜褐6-45),广州市白云区人和佳骏日用化妆品厂(委托单位:广州丝源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丝源®卓菲染发膏(自然·黑),广州市柏乐丝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单位:广州宜合三口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柏乐丝染发霜(栗棕色),广州市比倩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比倩染发焗油膏(亚麻色),广州市海露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露染发膏7/17栗棕色,广州温达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自然发则竹炭泡沫梳黑王,广州市发雅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发雅丝染发霜(自然黑),广州市金栢丽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千恋一洗®中草药氨基酸精华千恋染发膏(自然黑),广州市金尊荣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尊荣®染发焗油膏—自然黑,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章华生态焗油染发霜(3.4)等相关批次产品,生产企业声称为假冒产品。  二、上述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广东、浙江省药品监管部门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海南、河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辽宁、宁夏、青海、山西、天津、新疆、西藏、云南、浙江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上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报并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特此通告。  附件:7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doc国家药监局          2019年1月28日        ...

发布时间:201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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