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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顺利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年度外部监督审核

11月21-22日,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组织审核组对江西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年度外部监督审核。审核组依据GB/T19001-2016/ISO9001:2015标准,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要求和中心质量体系文件,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文件、调阅资料记录、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审核。审核组充分肯定中心在完善组织架构设计、加强专业人员能力建设、健全质量控制机制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认为中心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持续改进,符合GB/T19001-2016/ISO9001:2015标准要求,现场审核未发现不符合项,此次外部监督审核予以通过,继续保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注册。中心自2014年通过首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来,一直致力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建设,为有效规范现场核查和技术审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奠定了基础。下一步,中心将按照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明确职责,不断提升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能力和水平,为加入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IC/S)、迎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对各省级检查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评估做好积极准备。(江西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供稿)...

发布时间:2022-12-15
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举办2022年GSP检查员能力提升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升GSP检查员监督检查能力,2022年11月7日~11日,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举办四川省《2022年GSP检查员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周全作开班致辞,机关党委书记赵勇作廉政教育。本次培训邀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三名特聘专家以及三名本省检查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师,就新颁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药品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等内容进行授课,重点讲解飞行检查方式在日常监督检查中的运用,结合典型案例,提炼检查技巧,共同探讨新形势下更能满足检查工作要求的检查模式。本次培训近50名省内检查员参加,培训课程内容全面充实,授课老师经验丰富,拓宽了检查员工作思路,进一步提升检查员专业能力水平,提高药品流通检查质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

发布时间:2022-12-12
江苏省药监局核查中心组织2022年度首批遴选聘任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岗前考试

根据江苏省药监局2022年度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江苏省药监局审核查验中心近期组织全省检查员岗前考试,约600名检查员将参加药品生产、药物临床、医疗器械生产等7个类别14个场次的考试。药物临床和药物非临床检查员首场考试已于11月10日完成。本次检查员岗前考试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时间集中,为保证考试顺利实施,中心强化考试组织。一是采用线上考试。中心科室管理员建立考试班级,备考检查员提前进入考试班级完成考前测试,考试完成后系统自动批改试卷,中心人员复核成绩后公布。二是科学设置试题。考试试题根据国家药监局《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岗前培训大纲》设置,分为通用知识、廉政知识和专业知识,各检查类别建立考试题库,从题库中按难易程度随机抽取考题完成组卷。三是严肃考试纪律。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考试采取线上监考,采用人脸对照要求检查员实名登录并完成考试,考试试题乱序排列,避免检查员互通答案,限定考试时间,避免检查员久拖不考。下一步,中心将继续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检查员遴选聘任工作,进一步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检查员队伍建设,切实把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业务精湛、廉洁高效的优秀人才吸引到检查员队伍中来,为药品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江苏省药监局审核查验中心供稿)...

发布时间:2022-12-08
江苏省药监局审核查验中心获企业赠送锦旗

近日,飞利浦医疗(苏州)有限公司负责人率队专程赴江苏省药监局审核查验中心座谈交流,对核查中心医疗器械检查科在企业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事项申请中给予的指导帮助表达感谢,并赠送锦旗。中心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人员参加活动。会上,企业介绍了飞利浦医疗中国产业布局、影像产品线、质量管理体系和实训平台建设情况,表示将把旗下高端诊疗影像产品引进中国市场并不断提升国产化率。双方围绕同一集团来苏申报、注册自检能力建设、检查员实训基地建设、课题研究合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中心主要负责人鼓励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一要抓住国家和省政府惠企纾困政策契机,持续加大产品研发创新力度,二要积极发挥医疗器械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发挥高端技术优势攻克“卡脖子”问题,三是发挥实训平台功能,为江苏省医疗器械检查员能力建设提供支持,强调企业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管控产品质量,坚决守牢医疗器械安全底线。2022年初,江苏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优化审评审批服务推动创新药械使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省药监局相继颁布系列惠企助企政策措施。省药监局核查中心闻令而动、积极作为,在助企纾困上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主动对接创新企业、重点园区,对外向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实地指导、专家辅导等便民举措,对内通过豁免检查、减免材料、压减时限等优化程序,不断提升工作效能,提升企业获得感,助推江苏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江苏省药监局审核查验中心供稿)...

发布时间:2022-12-05
海南省药品查验中心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产品监督检查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保证当前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海南省药品查验中心(以下简称查验中心)强化履职担当,持续加强对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生产企业的全项目监督检查。近日,查验中心对新冠检测试剂生产企业某医疗科技公司开展季度监督检查。 检查组现场围绕企业生产的疫情防控用产品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和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展开检查,重点关注是否按照经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洁净室控制、产品原材料的采购验收、质量控制以及储存管理等。针对企业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检查组与企业进行现场沟通,并提供详细的业务指导和风险隐患分析,帮扶企业排查风险和防控风险,进一步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保证产品质量。检查组还针对企业在注册质量体系核查、监督检查以及飞行检查等既往检查中提出的缺陷问题以及整改措施的有效性、持续性等情况逐一进行检查,确保疫情防控类产品的质量安全和供应保障,同时要求企业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证产品的合规生产,筑牢疫情防控线。下一步,查验中心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提振、助企纾困决策部署,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护航行动”,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督检查,排查风险隐患确保产品安全有效,全面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重振“双统筹”行动。(海南省药品查验中心供稿)...

发布时间:2022-12-02
辽宁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积极促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跨省委托生产工作

随着《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发布实施,《办法》中涉及到一类特殊的检查情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跨省委托生产检查。跨省委托生产既能盘活一些不具备生产条件的持有人的品种,又能缓解一些产能处于饱和状态的持有人生产的压力,但同时对监管、检查工作也是一项新的挑战。为了保证上市许可持有人既能享受到国家政策法规的利好,又能掌握委受托生产过程的监管风险,辽宁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先期在辽宁省药监局安监处和审批处的指导下,制定了跨省委托生产检查的工作程序、检查标准、判定原则,对于首次跨省委托生产尽量派员开展现场检查,如遇特殊情况,可委托受托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局进行检查。中心收到一家小容量注射剂品种拟委托四川省企业生产的申请,该品种市场上较急需,但企业目前生产处于饱和状态,如不进行委托生产,市场上很可能出现断货的情况,对于企业来说可能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损失。中心在收到申报资料后立即对其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随即安排现场检查。受托方企业在接受当地省局现场检查后,即可接受此次受托品种的检查。受托生产企业所在地成都疫情出现增长和蔓延趋势。作为派出机构,派检查员去疫情风险较高地区检查存在巨大的防疫风险,现场检查工作出现困难、步入僵局。企业也多次来访,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中心与辽宁省药监局安监处多次沟通以及分析风险后,认为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该产品是高风险的无菌产品,而且在资料审核过程中存在一些需要确认的关键问题;二是企业急于品种上市,满足市场需求。如果在疫情期间接受当地局检查后再行检查,则检查可能因疫情被搁置。综合评估,开拓思路,中心药品注册检查部请辽宁省药监局安监处协调当地局派出的检查组,同时完成此次场地变更现场检查任务,并提供该品种的电子申报资料及部门形成的检查要点。此次检查为当地检查与场地变更检查合并检查机制的全新尝试,提高了检查效率,节约了检查资源,同时也为企业节约了迎检成本。该申请自资料审核、制作检查方案及完成检查仅用了14个工作日。自《办法》实施以来,中心已组织完成10家企业的跨省委托生产检查,也发现在委受托生产过程中,一方面,受托生产企业要加强自身的管理,确保共线生产的品种不产生交叉污染和混淆;另一方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要加强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监督,双方共同努力,为药品质量保驾护航。(辽宁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供稿)...

发布时间:2022-11-30
广西中心:以培训方式遴选人才 为充实检查员队伍打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广西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通过多形式渠道发掘、储蓄检查员预备力量,10月24日—28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承办,局培训中心实施的2022年全区“两品一械”新检查员培训班在南宁举行。来自药监局系统、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单位推荐的90名优秀学员参加培训。受自治区药监局分管局领导委托,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主任蒋受军作开班动员讲话。蒋受军指出,检查员队伍是加强药品监管、保障药品安全的重要支撑力量。近年来,蓬勃发展的医药产业对检查员提出了更高要求,要通过培训、考试、遴选等方式挑选出优秀的人才不断充实检查员队伍,以满足活力迸发的医药产业发展的需求。一是要提高站位,深刻把握面临形势,以全新思维认识检查工作。要在检查能力建设上持续发力,不断强化监管效能,建立一支业务强、作风优的检查员队伍。二是要提升素质,筑牢坚实根基,以全新能力履行职责。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需要,深入思考,举一反三,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要坚持严的基调,筑牢廉政防线,以队伍安全推动药监事业高质量发展。自觉加强学习教育和对自身的管理,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铸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药监队伍。因疫情影响,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除了部分学员通过线上形式参训以外,中心还特别邀请了国家药监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的专家老师进行线上授课。为期5天的培训,内容涉及法规、检查要点和判定原则的解读以及廉政警示教育等,讲解全面细致,实用性强,并以考试的形式对学员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自治区药监局将以此为基础,适时对学员进行多形式的考核后择优纳入检查员队伍。本次培训是为适应药品监管新形势,进一步强化广西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作出的重要举措。通过培训,使学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得到了有效提高,为更好地践行“人民药监为人民”的理念,扎实开展“两品一械”检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供稿)  ...

发布时间:2022-11-30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督管理,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2月9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至电子邮件yaopinjianguan-2@nmpa.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落实持有人主体责任管理规定意见反馈”。附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国家药监局综合司2022年11月29日...

发布时间:2022-11-30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2年11月29日—12月9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意见反馈至hzpjgc@nmpa.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意见建议反馈”。附件:1.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2.意见建议反馈表模板.docx国家药监局综合司2022年11月28日...

发布时间:2022-11-30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督促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质量安全关键岗位人员责任落实,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2月9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zjfdaqxc@163.com。附件: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国家药监局综合司2022年11月28日...

发布时间: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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